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实施方案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占地面积468亩,可同时容纳1200人在校学习培训。学校环境优美,师资优秀,设施齐全,功能先进,是一个培训轮训干部的理想场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教学及管理人员18名,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校委的领导下,由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18个,具体岗位、人数、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10年进人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优秀本科毕业生,及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采取笔试(如需笔试的)、面试(试讲或答辩)等不同的专业考察方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中共广西区委党校网或自治区及各市有关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络和直接来校报名应聘,并提供相关应聘资料(在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的网页下载我校制作的个人信息表,填表要求客观真实,必要时我校将验证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分管校领导、组织人事处及用人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应聘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岗位为博士或教授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资格审查需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代表作、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业考察。用人部门、有关职能部门、有关校领导和校学术委员会成立专业考察小组,采取笔试(如需笔试的)、面试(试讲或答辩)等方式进行专业考察,专业考察结果报校委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博士或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主要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考察。由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校委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试讲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试讲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电话通知本人。通过试讲考核等规定程序的博士或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作为引进人才给予如下相关待遇:
1.学术带头人:(1)给予20万元安家费,自行解决商购房;(2)在南宁市尚无自住房的,安排过渡住房一套(在一定时限内免房租);(3)配置工作电脑一台。(4)协助联系配偶工作调动。
2.教授或博士:(1)给予10万元安家费,自行解决商购房;(2)在南宁市尚无自住房的,安排过渡住房一套(在一定时限内免房租);(3)配置工作电脑一台;
3.其他高层次特殊人才的待遇由学校与本人协商确定。
(五)体检。拟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党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本人承担。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从该职位试讲合格人选中,根据专业考察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党校组织考核,具体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适应所申报职位相关的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经考核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或聘用条件而出现名额空缺的,从该职位专业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拟聘人选确定后将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自治区党校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校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负责实施招聘工作与制定相关规则。纪检员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76158 5576238
联系人:陈老师 韦老师
电子信箱:gxdxzzc@gxdx.gov.cn
联系地址:广西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
报名地点:自治区党校行政中心4层420室
附件: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10年进人计划表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或
职称要求 |
备注 |
1 |
经济学
教研部 |
教师 |
管理学 |
1 |
博士或教授 |
|
2 |
区域经济学 |
1 |
博士或教授 |
|
3 |
政治学
教研部 |
教师 |
政治学 |
1 |
博士或教授 |
|
4 |
管理学 |
1 |
博士或教授 |
|
5 |
党史党建教研部 |
教师 |
中共党史 |
1 |
博士或教授 |
|
6 |
党的建设 |
1 |
博士或教授 |
|
7 |
哲学
教研部 |
教师 |
社会心理学或
民族社会学 |
1 |
博士或教授 |
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从事民族社会学教研工作三年以上者优先 |
8 |
公共管理教研部 |
教师 |
公共管理 |
1 |
博士或教授 |
有政府机关工作经历优先 |
9 |
法学
教研部 |
教师 |
国际私法或国际经济法 |
1 |
博士或教授 |
区域经济法律制度研究方向优先 |
10 |
区情
调研室 |
重大文稿写作 |
文学、哲学、经济学、
历史学
或政治学 |
1 |
硕士以上 |
有重大文稿起草工作经历或科研成果优秀者优先 |
11 |
内参编辑 |
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或民族学 |
1 |
硕士以上 |
有区(省)情研究工作经验或刊物编辑经历者优先 |
12 |
区情研究 |
人口学、民族学、经济学或社会学 |
1 |
硕士以上 |
有区(省)情研究工作经验且科研成果优秀者优先 |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或
职称要求 |
备注 |
13 |
办公室 |
档案管理 |
档案 |
1 |
硕士或
优秀本科 |
持有《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具有一年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14 |
财务处 |
财务管理 |
财会 |
1 |
硕士或
优秀本科 |
有会计电算化证书;有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
15 |
教务处 |
教学管理 |
管理学、法学或中文 |
1 |
硕士以上 |
|
16 |
科研处 |
期刊美术
编辑兼
学科编辑 |
美术设计 |
1 |
硕士或
优秀本科 |
具备一年以上平面设计经验,有行政管理、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人文社会科学专业背景 |
17 |
图书馆 |
图书
数据建设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硕士以上 |
熟练计算机硬件和网络技术及应用软件的使用 |
18 |
资产
管理处 |
资产管理 |
财会或
工商管理 |
1 |
硕士或
优秀本科 |
有财会管理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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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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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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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要求的优秀本科生指的是毕业院校为国家重点大学(含211工程学校)、所学专业是所在院校的重点专业且成绩优秀者。
2.上述招聘岗位同等条件下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优先。